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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同独立后的原苏联各加盟共和国建交

  1991年苏联局势发生了剧变,先是波罗的海三国宣布独立,之后其他原联盟成员国也相继宣布独立,至1991年底,原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终解体,十五个加盟共和国分别成为独立主权国家。中国政府本着不干涉别国内政和尊重各国人民自己选择的原则立场,同这些独立后的国家及时建交。

  1991年9月,在苏联承认波罗的海沿岸的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三个共和国独立后的第二天,钱其琛外长分别致电三国外长,宣布承认三国独立。中国政府随即派出副外长级代表团访问波罗的海三国,商谈建交事宜。中方表示愿意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三国建立和发展友好合作关系,支持三国政府为维护民族独立和发展经济所作出的努力。三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均表示支持中国政府的原则立场,承诺不同台湾建立任何形式的官方关系。1991年9月11日、12日和14日,中国分别与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三国签署了建交公报,正式建立了大使级外交关系。

  1991年12月25日,戈尔巴乔夫宣布辞去苏联总统职务的当天,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发表谈话表示,鉴于原苏联各加盟共和国已宣布成为独立国家,中国政府本着不干涉别国内政的原则,尊重各国人民自己的选择。12月27日钱其琛外长致电俄罗斯联邦外长决定中国原驻苏联大使王荩卿改任为驻俄罗斯联邦大使。同日,钱外长还分别致电乌克兰、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坦、土库曼斯坦、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摩尔多瓦11 国外长,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这些国家的独立,并准备分别进行有关建交事宜的谈判。1991年12月底到1992年1月初,中国政府代表团访问了乌克兰、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坦和土库曼斯坦八国,并就建交等问题进行了会谈。1992年1月2日、3日、4日、5日、6日,中国分别同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坦和土库曼斯坦签署了建交公报。1992年1月30日,白俄罗斯总理访华期间,两国在京签署了建交协议。与此同时,中国政府委派中国驻俄罗斯大使作为全权代表,同乌克兰、摩尔多瓦、阿塞拜疆、亚美尼亚和格鲁吉亚就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问题进行了谈判,并于1992年1月4日、1月30日、4月2日、4月6日和6月9日分别同上述国家签署了建交公报。

  至此,中国与独立的原苏联十五个加盟共和国全部建立了外交关系,并于同年开始在各国陆续建馆派驻大使,截止到1993年4月,中国在这些国家全部派驻大使(包括兼任)。目前,中国与各国双边关系稳定,经贸往来正常。苏联解体后,中国同原苏联地区各独立主权国家,特别是同俄罗斯和中亚邻国在新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了睦邻友好关系。这不仅有利于为中国改革开放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周边环境,而且对亚太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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