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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亚洲金融危机,中国采取积极政策

  1997年中,国际投机者大量抛空泰铢,引起泰国金融体系波动。7月2日,泰国将固定汇率改为浮动汇率,引起货币大幅度贬值,东南亚其他国家相继受到冲击,货币相继贬值。10月以后,金融危机蔓延到韩国和日本,导致货币贬值、股市暴跌和大公司纷纷破产。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继续蔓延和深化,并波及俄罗斯和拉美等国家和地区,引发全球汇市和股市大波动和一些国家的政局动荡。
    
  亚洲金融危机暴露了东亚一些国家经济高速增长中隐含的结构性问题、宏观政策的失误和金融体制的缺陷,同时也表明,改革和完善国际金融体制,确保国际金融市场安全有序运行已成为国际社会必须关注的紧迫课题。
    
  中国由于实行比较谨慎的金融政策和前几年采取了的一系列防范金融风险的措施,在危机中未受到直接冲击,金融和经济继续保持稳定。
    
  为缓解亚洲金融危机,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积极政策:
    
  一、积极参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亚洲有关国家的援助。1997年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政府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安排的框架内并通过双边渠道,向泰国等国提供了总额超过40亿美元的援助。向印尼等国提供了出口信贷和紧急无偿药品援助。
    
  二、中国政府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从维护本地区稳定和发展的大局出发,作出人民币不贬值的决定,承受了巨大压力,付出了很大代价。此举对亚洲乃至世界金融、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在坚持人民币不贬值的同时,中国政府采取努力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的政策,保持了国内经济的健康和稳定增长,对缓解亚洲经济紧张形势、带动亚洲经济复苏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中国与有关各方协调配合,积极参与和推动地区和国际金融合作。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第六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提出了加强国际合作以制止危机蔓延、改革和完善国际金融体制、尊重有关国家和地区为克服金融危机的自主选择三项主张。国家副主席胡锦涛在1998年12月举行的第二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非正式会晤和东盟-中国领导人非正式会晤中,进一步强调东亚国家要积极参与国际金融体制改革与调整,当务之急是加强对短期流动资本的调控和监管,主张东亚国家就金融改革等宏观问题进行交流,建议在“9+3”框架内开展副财长和央行副行长级对话,并根据需要适时成立专家小组,深入研究对短期流动资本进行调控的具体途径等。中方的建议得到各方积极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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